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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走美国空派2个月的货代,希望大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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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公司在国庆后和之前合作走过美森海运的货代公司走一批货,这次发的是美国空派渠道,货代在微信中承诺5-6个工作日左右能到达目的地,结果到现在12月了,还没有签收迹象。
 
我们每周都在催货代查货物物流进度,2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什么结果,倒是货代每周都定时要我公司提供货物未上架截图,找货代问结果,就是东扯西扯,一问三不知,我公司准备起诉这个货代公司啦。
 
物流圈子里,基本货代的业务模式就是典型的同时以代理人和自身名义完成受托事项的模式。由于我们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仅通过微信和QQ聊天确认由我们公司支付货物物流运输费用,货代公司负责在承诺时限内将货物送至指定仓库。
 
关于法律如何界定这一职责,货代既是我司的代理人,同时也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和托运人。
 
货代公司与我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突破传统的委托代理合同,既包含货运委托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又包含了货物运输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是糅合了委托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服务合同的无名合同。
 
我们根据《海商法》第五十条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货物。根据《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即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货物。因此,根据货代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要求,货代作为承运人,有义务按照承诺将货物在约定时限内送达至指定仓库。目前,货代迟延长达2个月仍未送达货物,货代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全部货物损失。
 
其实,商业合作,贵在信任。
 
但是,最近这一年,卖家和货代公司合作的问题层出不穷,这里,希望大家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维权,合理避坑,谨慎选择货代,及时和物流公司洽谈合作,签订合同。
 
!!!避坑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达物流有限公司
简称:**达物流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广深路福永段************

 
聊天记录,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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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赚黑心钱,良心不会痛吗。。。。。。。。。
顶帖,曝光他们
大家注意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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