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Amazon 紧急召集!别坐以待毙了!广大卖家朋友们!...
紧急召集!别坐以待毙了!广大卖家朋友们!有没有同个案件的受害卖家,有的话请联系我 我准备联合应诉了,但是现在缺少大家的支持
有没有同个案件的受害卖家,有的话请联系我 我准备联合应诉了,但是现在缺少大家的支持。我的案件号是:21-cv-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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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匿名用户
赞同来自: CaiCan 、 微光所向
1:Emoji 这个品牌好像投诉的是商标侵权,HSP代理的产品多以TV产品为主,所以如果确实要抱团应诉,我觉得吧卖家应该具备两个方面,一:确实没有使用他们公司的商标,Emoji 这个商标,Emoji 公司好像最早在15年就有申请商标了,所以你要以反诉挑战商标地位这个确实有点难,二:他的表情包确实是自己设计的,这个多少是有版权侵权的风险存在的,所以综合这两方面原因,其实你如果请专业的律所去应诉,估计很难,那些超级大麦级别这款产品之前肯定有被抓的,为什么没有去应诉,肯定这一方面原因在的;
2:律师分析的成功率是如何计算的,我记得Emoji company gmbh公司在美国申请的版权最早时间为2015年,说明还是有版权的风险存在的,所以我们应该考虑一个点就是应诉如果成功率大的话,那些大卖级别的为什么之前被抓会不考虑应诉这一方面的事,我分析有两个原因,不知道合理不合理哦:
1:成本大,你算一下,如果一旦设计到应诉的情况的话,成功还好,我们账号资金能拿回来,就付一笔律师费用,但是如果我们应诉不成功,律所会不会因此发难不同意和解,那我们账号资金回不来的同时,还要付一笔律师费用,如果应诉不成功的同时还要让律师去跟HSP律所和解,好像不太容易接受和解了,即使和解,和解金额应该会增长;
2:成功率,Emoji应该设计于2015年左右,还有HSP投诉的是商标侵权,但是Emoji申请好像也是2015年,所以在两者时间都差不多的同时,有可能我们后面所听说的Emoji 就是该公司的商标;
以上就是我被律所抓了六次,要不选择和解,要不选择放弃的感悟;没有说应诉不好,只是有时候不能片面看事情是吧,要综合起来一下看比较好一点,如有得罪,请原谅;也同时祝你能应诉成功,给这群流氓律师一些警告中国卖家也有团结的时候